發布時間:2024-05-27瀏覽量:70
各區科委(科信局)、中關村各分園管委會、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企業“走出去”,根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國際化發展水平支持資金管理辦法(試行)》(京科發〔2022〕9號)中“關于支持開展國際人才交流合作”的有關要求,現再次征集國際人才交流合作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支持各類創新主體開展國際人才交流合作,對重點產業領域科技企業開展境外培訓和國際人才交流項目給予資金支持。
二、支持條件
1.申請主體應為產業頭部企業或高成長性企業,派出培訓或交流的人員應為企業核心管理或技術人才。
2.培訓或交流主題應符合本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立足解決本單位技術研發中關鍵環節的“瓶頸”問題,且針對性、實效性強。
3.與境外大學、研究機構或科技企業等有明確的合作協議,有明確的日程,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10天,交流時間一般不少于6天(含離抵境時間)。
4.項目起止時間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范圍內。
三、支持方式及金額
1.采取后補助的支持方式,資金撥付到人才所在單位。
2.依據實際行程,參照因公出國(境)經費資助標準核算支持費用。費用包括國際往返旅費、境外培訓費/參會參展費、境外住宿費。單個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企業實際投入的50%。單個企業年度支持總資金不超過50萬元。
3.外方提供經費資助但不足以彌補國際人才交流合作項目相關費用開支的,可以申請資助費用差額部分。
四、優先支持項目
1.對以下企業開展的國際人才交流合作項目給予優先支持:
(1)承擔北京市重大項目建設、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等重點任務的相關企業優先;隱形冠軍、高企“小升規”“規升強”和專精特新“小巨人”入選企業等優先。
(2)國家級或北京市級計劃入選人才所在企業優先。
2.優先支持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等專業領域優勢明顯、發展經驗豐富的國家(地區)開展國際人才交流合作。
3.優先支持引進新技術、促成新合作,有效推動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的項目。
五、不支持項目
1.不支持因人找事、安排照顧、無實質內容、無實際需要及參觀考察性質的一般性項目。
2.不支持主題不明確、針對性不強,與企業主要業務無關的項目。堅決制止假借國際人才交流合作名義變相出國(境)旅游的行為。
3.不支持企業一般性拓展海外市場、開展國際貿易的項目。
六、受理時間
材料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5:00前。
七、受理方式
1.項目申報單位填寫《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國際化發展水平項目申報書》(模板見附件1),報所在中關村各分園管委會或市級相關委辦局審核。
2.通過北京市科技計劃綜合管理平臺(https://mis.kw.beijing.gov.cn/),選擇“中關村政策資金”中“支持開展國際人才交流合作”申報方向,進行在線填報和提交,并需同時提交中關村各分園管委會/市級委辦局出具的推薦函。
八、其他事項
1.各分園管委會或市級相關委辦局負責對申報項目進行推薦,并出具書面推薦意見(推薦函模板見附件2)。
2.申報單位應保證提交的項目申報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做出承諾并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3.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從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從事本項目申報的相關培訓、代理申報等活動,任何機構和個人的此類活動與本項目無關。
九、咨詢電話
1.政策咨詢電話:010—55577980、010-88827958,技術咨詢電話:010-58858680、010-58858689。
2.分園管委會項目推薦聯系電話見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提升國際化發展水平項目申報書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5月27日
010-62988938